| 有一個觀念是專利所要保護是有商業價值的東西, 以藥物為例, 一個專利可能是保護它的化學結構, 所以其他人不能去製造販賣同樣化學結構的藥物, 有的專利可能是保護某種藥物的製造方法, 如果你有辦法用別的方法做出來就沒關係. 對科學家來說, 他們可以向藥廠買這個藥物去做臨床研究, 那臨床研究的成果當然是科學家的, 藥廠不能去干涉. 當然, 科學家也可以去研究那個藥物怎麼做出來, 也可以發表論文...但是因為藥廠早就研究出來了, 科學家再去做同樣的事, 那論文的價值就會低很多. 所以原則上, 廠商和科學家所做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並不會真有很大的衝突. 其實, 優秀的科學家有辦法把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同時發表專利和論文, 藥廠也是一樣, 藥廠除了要專利之外, 也要有論文來證明他們做的藥是有效的. 原則上, 專利就是要鼓勵人們去創作, 有好的創作的人有金錢上的獎勵本來就是一件正常的事, 如果沒有專利, 那大家就等別人來發明, 再來抄, 結果導致有創造能力的人就不想發明, 最後受害的就是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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