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stagbeetle1
-- 發表時間: 2005/05/29 12:59pm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howdate=20050529&Sec_ID=5&NewsType=twapple&loc=TP&PageType=new&Art_ID=1809470 名壽司店違法賣鯨魚肉 廣 告 【曾佳俊、鄭雅慈╱台北報導】台北市知名的日本料理名師阿吉師,日前發生店內違法販售保育類動物鯨魚肉的事件,由於阿吉師在電視上公開表示,日本流行吃稀有的鯨魚肉,現在他的店裡也有賣,因而遭人檢舉,最後警方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不過他強調,不曉得販售與食用鯨豚類是違法的事。 士東市場內阿吉師的鋪位,幾乎每天都門庭若市。塗豐駿攝 電視訪談遭人舉發 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士東市場內一樓的阿吉師壽司店,營業四年,僅約兩坪的鋪位幾乎天天人滿為患,尤其是在假日,饕客們更是將此地擠得水洩不通,人稱「阿吉師」的負責人謝順吉(五十四歲),由於製作的握壽司與生魚片,食材鮮美、價格合理,因此擁有相當好的口碑,連台北市長馬英九都曾慕名前來嘗鮮。 警方表示,兩、三個月前,阿吉師向一家貿易公司小量進了八百元鯨魚肉,日前更在八大電視台的美食節目《食在好味道》中,公開指出目前日本流行吃新鮮鯨魚肉,他當時還自豪地表示,如今國人不必出國,在他店裡就能品嘗到。 未料這番言論卻遭人側錄後舉發,本月二十七日下午,台北市建設局、森林警察隊會同轄區派出所警員前往阿吉師的店鋪進行取締,當場從冷藏庫中查獲近兩百公克鯨魚肉品,於是帶回水產檢驗所化驗,並將阿吉師帶回警局訊問。 強調不知販售觸法 阿吉師坦承,他知道自己販售的是鯨魚肉,但對國內將鯨魚列為保育類動物,不得宰殺、買賣一事毫不知情,他委屈地說:「我真的不曉得用來做食材有犯法。」由於他是初犯,因此偵訊後便先將他飭回。 台北縣政府農業局技士翁嘉駿表示,無論販賣或食用鯨豚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都將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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