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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像攝影 ] (/tbgweb/cgi-bin/forums.cgi?forum=30)
--- ㄏㄏ...我們與大章魚 (/tbgweb/cgi-bin/topic.cgi?forum=30&topic=158)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4/22 09:23pm

[這篇文章最後由yes在 2003/05/22 00:56am 第 3 次編輯]


-- 作者: 紅辣椒
-- 發表時間: 2003/04/26 01:41am

牠很難得才生長這麼大, 給這班頑童弄死真是可惜啊 !  :em08:  :em08:  :em08: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4/27 07:51pm

HI.. 紅辣椒
海洋資源本來就是要利用的...但也要適度的管理與保育^^
而我讀的科系(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也剛好也是跟海洋資源利用有相當大的關係 ..
我想這也算是一種實習吧...
雖然說 保育與利用事實上事相互矛盾吧...
(就好比說會吃動植物的人....本身說然說要保育那麼他自己本身為何又要吃ㄋ同樣的道理)
所以囉....大家只好就取一個平衡點吧..


-- 作者: 紅辣椒
-- 發表時間: 2003/05/01 04:15pm

聽起來像有道理 !
但願你多做善事少殺生啦 !


-- 作者: redoctober
-- 發表時間: 2003/05/01 06:1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yes[/u]在 [i]2003/04/27 07:51pm[/i] 發表的內容:[/b]
HI.. 紅辣椒
海洋資源本來就是要利用的...但也要適度的管理與保育^^
而我讀的科系(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也剛好也是跟海洋資源利用有相當大的關係 ..
我想這也算是一種實習吧...
...
[/quote]
我猜你是第一張圖的右邊數來第二個....鐵口直斷!!!


-- 作者: kct
-- 發表時間: 2003/05/01 11:55pm

[這篇文章最後由kct在 2003/05/02 07:52am 第 1 次編輯]

我相信海洋資源被善用的價值,也相信您對所學也樂在其中,但陸上資源因取得容易而不斷快速消失中,當人類慢慢思考自己怎麼與大自然相處之際,看到第一張照片,有點讓人痛心,不管是什麼理由需要捕捉這隻大章魚,至少不必將牠用這種姿勢曝屍吧?

若今天照片中間主角換成一個人,四肢被幾隻章魚這樣抓著拍照留念,不知人類感想為何?記得在其他討論區看過這照片,那時感覺是錯愕,現又在植物園內看到,讓我不得不搖頭嘆息!!

我吃章魚也吃烏賊,逛魚市場也會好奇的東看西瞧的,但不會去藐視其他生物,而且透過網路傳播,很難保證其他人看了會不會起而效尤,換有人抓著一隻大老鷹展開其寬長翅膀拍照到處去貼呢? :em16:


-- 作者: redoctober
-- 發表時間: 2003/05/02 06:2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kct[/u]在 [i]2003/05/01 11:55pm[/i] 發表的內容:[/b]
我相信海洋資源被善用的價值,也相信您對所學也樂在其中,但陸上資源因取得容易而不斷快速消失中,當人類慢慢思考自己怎麼與大自然相處之際,看到第一張照片,有點讓人痛心,不管是什麼理由需要捕捉這隻大章魚,至少不央@...
[/quote]
ok,kct 兄啊....
你當是馬上就要煮湯的章魚好啦!!!
雖然我看到也覺得很心疼(大章魚真的很可愛)
但....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有些漁民要靠這來過活....實在是不得已,
不要因為好玩而去隨便弄死生物就好了.......拙見


-- 作者: kct
-- 發表時間: 2003/05/02 07:10pm

我沒有禁漁的意思,我也喜歡吃海鮮哩,只是不忍心那隻大章魚可能早已上桌下肚,但這張曝屍照卻還繼續流傳網路上...........

(在別討論區上還看過"那頂學士帽戴在章魚頭上更好"的字眼,只能~..............唉)


-- 作者: 紅辣椒
-- 發表時間: 2003/05/03 05:35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kct[/u]在 [i]2003/05/02 07:10pm[/i] 發表的內容:[/b]
我沒有禁漁的意思,我也喜歡吃海鮮哩,只是不忍心那隻大章魚可能早已上桌下肚,但這張曝屍照卻還繼續流傳網路上...........
(在別討論區上還看過"那頂學士帽戴在章魚頭上更好"的字眼,只能~..............唉)
[/quote]

真要多謝kct,

完全可以將我心中的感覺表露出來, 我一直都希望大家可以愛惜大自然, 珍惜我們的地球, 請大家愛惜我們的一個 "家" 啦.......  :em16: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06 05:34am

HI kct兄...
我當然也不能否認你說的那些話啦...
其實我也滿長在跟一些人討論諸如此類的事情...
有時我說的太多友的沒有的東西...也常被人ㄉ一ㄤ吧...
....................................................................................
kct兄如今我們是拍抓章魚的照片..
但我也發現在此討論區有人貼圖她們釣魚的圖片...
可是卻沒有人對她們說這種話...
先論保育不談...就我所知岩岸章魚目前數量還滿多的...
難道釣魚是應該的...我們抓章魚就不應該...
..........然而我想就就像我們老師常在感嘆的那樣
他在加拿大做研究時當地的政府對於(雪白品種的海豹與黑棕色的海豹(真正名字我忘了))她們只在意白海豹被殺...卻不在意那難看的黑棕海豹被殺害數量正逐漸的減少...
........然而我們台灣政府也這樣一直愚昧的保護海豚...大家可能知道海豚很很可愛吧..
但她們數量目前由於過度保護的關係數量大增...(海豚一天可吃60kg的魚ㄝ..而目前台灣海域不知道有幾萬海豚....算一萬好了她們一天卻可吃掉.60萬公斤的魚..一個月可吃掉1800萬公斤的魚...由此可知數量驚人)
.....如今現在海豚那麼多..又有法令保護她們...叫苦的便是漁民..她們辛苦的抓魚..而海豚卻偷偷的偷吃她們抓的魚...埃....海豚可愛啦...章魚可愛啦...魚跟漁民們可憐啦...
...而....
的確啦...畢竟保育區是真的不能抓任何的生物吧...
但...其實海洋生物也不是說真的不能抓啦...
就像漁民捕魚一樣...能叫她們不抓魚ㄇ(那我們如何吃魚或補充蛋白質ㄋ)
如果有人回答說那吃養殖的豬牛不就ok了ㄇ
要生產1隻50公斤的豬至少要花掉(2平方公尺的土地.吃掉約500公斤的飼料(而那些飼料不知道還要花費多少的良田去生產)雜七雜八的...可能比起海洋所生產的魚蝦貝類所需要消耗的能量污染多上好幾百倍勝千倍吧...
所以海洋生物資源基本上是能抓能用的...但是需要我們一起來保護
而保護的目的並不是說就都不能抓...而是需要管理就像日本那樣
要標準幾公分幾公斤的魚蝦貝類才能抓..太小或太大的不能抓
禁止產卵區或保育生殖區等等...如此才能達到資源的平衡...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06 05:54am

HI kct 兄
而基本上我們也沒有藐視大自然的一切...
那是因為那種大章魚的確不好抓...數量當然也很穩定
因為在水中看到就下死了...還敢去抓...
..............................................................................
我要透過網路po給大家看的目的...
在我的出發點是要給大家看看(教育意義因為可能有人不知道台灣海域還有這種東西).當然我不敢否認有的炫的意味啦..
在我們拍那些照片時我們那些人根本沒像你所說的那樣藐視生物阿...
且拿回去學校...甚至有中研院的學姊跟我們要那些照片...要去做研究用...
也希望請你相信我們的出發點都是好意...
(當然在不同的認知中..可能每個人的生長.教育.接觸的事物的背景都有很大的不同吧..)
所以才會產生許多的意見...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06 06:19am

HI kct 大大
然而像這類的話題還滿多的吧
像一些佛教團體(雖然我本身也信佛啦)...
她們會特意去拍一些屠宰場...拍她們在殺牛羊豬的畫面..
而將那些畫面利用在街頭傳發的方式想要叫別人部要殺生不要吃肉
要吃素...
但吃素...吃菜...難道菜就不是有生命的東西ㄇ??
假如在一個陰暗的地方...而在旁邊放一展燈...相信那植物一定會往那邊生長的...
誰能說植物就不是生命ㄋ??
反倒是有些佛教團體叫人不殺生不吃肉...
但...她們卻在吃用素菜做成像魚像鴨的形狀且味道都很像...
那她們心中既然有那雜唸想吃葷的...卻在那假象自以為在吃素...可憐阿...
那跟根本就失去了那意義的吧...
我想心存善念才是王道吧...
阿...好矛盾的世界阿...


-- 作者: kct
-- 發表時間: 2003/05/16 01:20am

首先很抱歉因為忙碌而沒進到塔內看到您的數篇真情回覆,由

您字裡行間透露著一些理念的傳達與澄清,我已可以清楚理解

,也把觀後感想提出來與大家分享吧!

這樣的議題的確很具爭議性,因為每人角度與立場不同,社會

上類似的問題其實很多,例如櫻花鉤吻鮭要不要復育?有人說

這是物競天擇,政府花大錢只為了因地形變化而受困高山河流

的這群嬌客,沒必要吧?台灣特有生物還很多啊?為何不特別

去保護呢?但又有人認為:若從國際觀點去看,這樣的復育成

果可以為台灣生態保護的形象提升不少,這就是典型的爭議性

話題,又如古蹟存廢的會議桌上,屋主地主與文化保護團體的

對立,也是常見的例子,由於角度不同,似乎很難下定論說熟

是熟非。

您說一些釣客在照片中的意氣風發,為何沒見人討論呢?我想

這點我可以理解,畢竟人類一手持槍一腳踩著獅子的頭拍照留

念的習慣由來已久,我之所以看到章魚照片震撼會如此之大,

其實算是少見多怪吧?(因為它是一隻章魚,而且很大!),或

許如您所說,這樣的大章魚不好抓所以數量很穩定,但整件事

我想表達的是:地球經過這些年來的污染與破壞,慢慢有人覺

醒並開始推翻人定勝天的觀念。海豚因為可愛,因為有觀光價

值,於是被過度保護而造成您說的魚獲浩劫,由此可發現人類

常扮演上帝角色,但還是常出現顧此失彼的窘態,因為保護了

海豚卻讓漁民抱怨:海豚比討海人還受重視!所以我們有自信

扮演好物種存在數量分配的角色嗎!?

我們何不嘗試放下在大自然中作主的念頭,把其他生物的地位

也提升到與我們一樣,雖然海洋生物因為食物鏈而下船上岸上

桌下肚,但透過您所提日本限漁的例子,克制人類下手的方式

,而非以主宰姿態去定義A種魚可以抓多少,B種蝦可以捕多少

,除非大海像個水族箱,可以看的清清楚楚。因此個人對地球

的未來是抱持比較悲觀的看法,只要人類看待其他生物的心態

不變的話。

其實由我前幾篇文字中,您可以發現我不吃素也不禁漁,更討

厭您所說的那種為素食而素食的飲食方法,在生活水準提高之

後,人類戶外休閒過程中一定難免與其他生物打交道,當這類

活動已擺脫漁民為謀生而不得不為之的動機之後,我們怎麼看

待這些被捕獲的生物是很重要的,想必信佛的您一定可以體會

我的意思,且從您回應的幾篇文字中,也發現您不是只會踩著

獵物耀武揚威拍照的獵人(雖然您承認自己拍那照片有炫的意味

,但畢竟您願意說出來),我想我願意修正對那張照片的看法,

可能我對釣客掛著大魚合照的照片看得不夠多吧,不能只對那

張章魚照片特別嚴苛的來看待。

最後還是在這邊做個結論:希望大家以同理心看待所有生物,

或許不用像實習醫生對著大體解剖那般恭敬,但在從事戶外休

閒活動之餘,別忘了那些生物可能只是出來覓食或曬曬太陽,

當它們成全了人類休閒娛樂目的的同時,請大家別再以萬物主

宰之姿,留在您回憶的影像紀錄之中。謝謝了!
:em25: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22 00:54am

恩恩...我能明白你的意思...
sorry...我看我把此照片坎了...


-- 作者: kct
-- 發表時間: 2003/05/22 10:12pm

謝謝您了!!


-- 作者: orchids
-- 發表時間: 2003/05/23 09:43am

對不起小弟是局外人,只是有看了一些各位先進的討論
也許yes 兄貼那圖有點不合適, 不過kct 兄雖然你有些觀點
小弟我也贊成,可是kct 兄你利用道德壓力下使的yes兄
砍除此篇文章小弟,是否對yes 兄是一種道德上的暴力呢?
每個有自己的信仰,或是認知,但強制別人信仰你的信念這是應該嗎?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23 08:36pm

orchids 版大大...
沒關係啦...我最後也認為那樣的貼圖好像不太適合...
且大家和平就好了..
事情過了就算了^^
我由此經驗後也知道了自己的主觀意是不能太強
應該為大眾想想啦...
so....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5/23 09:03pm

對了在補充...
我以前打的文章是我的觀念(認識了海洋才知道的)
但可能會跟很多人不一樣吧
所以也能給大家最個參考...(這方面我的認知還是比較主觀)
但貼圖的事情...就真的sorry了^^


-- 作者: kct
-- 發表時間: 2003/05/23 10:38pm

坦白說,看到yes兄最後的表白我很佩服,砍圖動作則是我始料未及,也非這段討論的主要

目的,即使yes兄沒有砍圖,還是不減他最後表達的誠懇,雖然網路上類似照片多的是,為何

會找這篇討論呢?只因緣份吧,網路迷人之處在此,誰也不知道貼了文章會有誰用什麼方

式來回應你,讓你上網時充滿期待.

我不是很激進的環保人士,只是轉達另一種保育觀點,說這是"我的"信念,那就太抬舉我

囉!  :em04:

昨晚反覆看了yes兄的留言,考慮要不要回應一下卻想了很久,最後想想還是算了,簡單謝

謝就好了,若不慎被誤解成我得意忘形就糟了.花了十幾分鐘找張素雅的圖貼上之後,想

說大概告一段落,但討論區本來就是自由空間,正反都是寶貴意見,大家公斷吧.

謝謝orchids兄的回應.  :em04:


-- 作者: dabhand
-- 發表時間: 2003/05/26 06:31pm


雖然這件事見仁見智
但說句實話,
從這些溝通中,我看見的只是兩位君子
很感恩


-- 作者: rogerjian
-- 發表時間: 2003/05/28 05:59pm

http://www.ettoday.com/2003/05/28/743-1461126.htm#
海洋大學學生殘殺海洋搞「自拍」 墾管處痛斥:敗類 2003/05/28 14:10

 記者陳志東/台北報導

一群學生到墾丁潛水,順手抓了墾丁稀有的保育類生物,如長達20公分的硨蟝貝、黑蝶珍珠貝、竽螺、寶螺及海星等,抓完之後,「英勇的」拍了照,然後現場BarBQ,回家之後,又在網路上張貼這些照片,炫耀自己的英勇行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得知此事後,也罕見的以「敗類」兩字加以稱呼。更驚人的是,這些殘害海洋的「敗類」,居然是我們國立海洋大學學生。(圖/海洋大學的海洋殺手/網路流傳圖片﹔以下同)


海洋大學秘書室助教陳銘仁表示,經過查證,確實這些學生都是海洋大學學生,事件發生在2002年,有些學生已經畢業、有些仍在就學中。目前學校方面正積極查證,並委由學校軍訓室處理,未來將如何懲處這些學生,將有待會議討論,而如果國家公園要以國家公園法加以嚴懲,學校也無話可說,只能希望,「再給學生一次機會」。

正當我們積極復育海洋、保育生物之時,一群國立海洋大學學生,居然前往墾丁海域潛水,濫捕稀有生物,捕了之後,還當場拍出各種英勇照片。這些照片,讓人怵目驚心,例如有人用魚叉插起龍蝦、有人用章魚頂在頭頂當假髮、有人抓起海鰻比身高、有人表演刀片割干貝,最後,還一起升起營火BarBQ,全部10餘人,男女都有,個個面露驕傲表情,照片時間顯示為2002年3月29日青年節。

誇張的是,這些學生回家之後,居然還將照片放到網站上,藉此炫耀英勇。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李養盛表示,墾管處於今年3月間接獲民眾檢舉,經過查證,確定是海洋大學學生,並隨後發函海洋大學要求處理,但目前仍未接獲海洋大學任何回應。李養盛表示,如果學校不處理,墾管處將要求國家公園警察隊逕行介入,依國家公園法嚴懲。

國立海洋大學秘書室助教陳銘仁則表示,經過查證,確定這些學生都是海洋大學學生,正積極處理中。

只是,明明應該是教育海洋保育專才的海洋大學,卻為何培養出這批擁有海洋知識與技能的「海洋殺手」,陳銘仁低調表示,雖然名稱為「海洋大學」,但實際上學校中還是有很多如電機、機械等科技,對於此事,他們也十分震驚。

整件事件經過查證之後,墾管處也於2003年5月26日於網站發布公告,並嚴厲的以「敗類」兩字稱呼這些學生。墾管處公告指出,「有關pchome網站上之相簿中署名阿杰潛水的4至5名人士在濫捕本處轄區海域的稀有生物,如:長達20公分的硨蟝貝、黑蝶珍珠貝、竽螺、寶螺及海星等海洋生物,食用後又囂張將照片張貼於網站上炫耀與公然挑戰公權力之行為,本處深感遺憾,也十分痛心。潛水活動是一項很好的休閒活動,潛水技能之學習乃在於延伸我們的視野,潛水讓大家都能親身享受到海洋生物所展現的美,而這些人為逞一時口慾卻肆無忌憚用來盜採破壞這些生長緩慢又相當珍貴的海洋生物資源,真讓人唾棄,也對於他們的潛水教練教出如此敗類,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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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ie (賴冠州)
 @  @      BSST(BroadWeb Security Service Team)
| | X|     ICQ#: 6567245
|____|     MSN: gclai@giga.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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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arb628
-- 發表時間: 2003/05/28 06:54pm

我剛剛有看到晚間新聞喔,其中有一個人跟這主題照片中一人很像喔。


-- 作者: m12099
-- 發表時間: 2003/05/28 08:38pm

"保育"與"濫殺"只在一念之間,所代表的意義就在於"文明"與"落伍".
這件事若在古代並無不妥,在現實則不是掛上(敗類)兩個字能彌補.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認錯是自新的開端,給自己一個機會吧!


-- 作者: dabhand
-- 發表時間: 2003/05/28 09:11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yes[/u]在 [i]2003/05/23 08:36pm[/i] 發表的內容:[/b]
orchids 版大大...
沒關係啦...我最後也認為那樣的貼圖好像不太適合...
且大家和平就好了..
事情過了就算了^^
...
[/quote]

無論yes是不是那群孩子之ㄧ
在貼圖與砍圖之間
我們看得出
yes是個能反躬自省的人
對個大孩子來說亦是難能可貴
得饒人處且饒人


-- 作者: baby
-- 發表時間: 2003/05/28 10:16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dabhand[/u]在 [i]2003/05/26 06:31pm[/i] 發表的內容:[/b]
雖然這件事見仁見智
但說句實話,
從這些溝通中,我看見的只是兩位君子
很感恩
[/quote]兩位君子還算真有肚量了
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em05:  :em05: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6/01 02:56am

海大自拍事件/海大澄清:參與撈捕學生僅2位 2003/05/29 10:49
針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以高分貝痛批濫捕海洋生物學生為敗類一事,海洋大學秘書室陳銘仁表示,學校將於今天5月29日上午召開會議,並請參與學生詳細說明此事。陳銘仁也澄清,經過查證,墾管處並未發函海洋大學,海大也是日昨才得知此事,並非逃避不處理。此外,網路張貼圖片,除了墾丁,也有東北角、澳底、澎湖等地,並非全在墾丁,而且參與的海大學生僅有兩位。
陳銘仁指出,經過向墾管處求證,墾管處表示尚未發函海洋大學,只是打過電話,因此學校高層一直不知此事,直到昨日媒體報導。因此,海洋大學並非逃避不處理此事。

陳銘仁表示,根據初步調查,整起事件發生於2002年3月29日到4月2日的春假期間,當時,一些各校學生10餘人相約到東北角烤肉,烤肉之後,兩名海洋大學男性學生與其他學校1男1女兩名學生,合計4人相約繼續南下,除了前往墾丁外,也前往澎湖等地。

也因此,前往墾丁的總計只有4名學生,其中,屬於海洋大學的更只有2名,並非如昨日報導的10多名都是海洋大學學生,也並非10多人都前往墾丁。

此外,由於有1名學生原本就家住澎湖,因此他們也相約前往澎湖捕魚。

關於此事,陳銘仁表示,學校將再進一步了解調查,目前也已於29日上午10時30分舉行會議,並邀請當事學生出面說明。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6/01 03:22am

對於這件事情我原本不想多說...
但是不說又怕大家會誤會我們海洋大學的品德
且媒體實在是跟sars一樣的恐怖...
向那些照片根本日期(2002年3月份,2002年4月份,今年)跟地點(有澎湖,有澳底,也墾丁)都不一樣...被他說的(一群人一起去墾丁打魚打完後在烤肉回家在PO在網路上)
(澎湖的珊瑚跟車渠貝,及馬糞沒有保育,這是問過漁業署的http://www.fa.gov.tw/意見交流區有寫)
這根本就是看圖說故事的解果...那記者對於給他資料的人根本沒問清楚在來發表他的新聞,就在那胡呎扯,做誇張的是他的電子報,經過澄清後還有加以修改,實在是令人生氣,這是專業的新聞記者該有的嗎?不過我哥(他也在電視台工作)說記者有言論自由,但有言論自由就能亂寫嗎?
害這一群沒違法的同學們一起被全國怒罵,唉...我們只能一眛的解釋...才得到家人及朋友及一些人的諒解...
但我那兩位同學她們也得到教訓了也後悔了...被學校記過還有墾管處也罰她們錢,還有要淨單淨海底一個月...

華盛頓公約保育條例中的東西基本上我國未加入...要適用也是要對於該國家該海域中該魚種的保育才好...也不是一眛的跟從外國

我寫這些東西的目的不是在幫我同學們說話,我想給大家知道的是人都會犯錯.知錯改是最好的.大家何必對於一個錯誤就要判人生死ㄋ.且媒體亂寫是為了為了炒新聞...
這我個人認為不能跟狸語(一顆老鼠屎就毀了一郭粥)一般比較,也不是一個學生有了壞行為就認定他所讀的學校與系所有問題,畢竟那都屬於個人的偏差,跟學校的教育沒關係,老師還不都是教一樣的,就看大家如何的吸收才是重要,且對於這類叫敏感的事情,也難怪媒體會大肆的報導吧...

希望大家能明白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6/01 03:55am

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的負責長官回答的
個人不做任何評論,有興趣可以到漁業署的意見交流版看原文
                                                                               
http://www.fa.gov.tw/
                                                                               
                                                                               
作者: 養殖沿近海漁業組 on 2003-05-27 at 18:35:30.23 :
                                                                               
回覆: 請問是否有違法 - 寶寶 on 2003-05-21 at 17:34:41.38 :
台端詢問於澎湖海域捕獲海扇、車渠貝及馬糞海膽等是否違法案,
經查本署並未對上述三項水產生物公告禁止捕獲,惟澎湖縣政府是
否有另行公告相關規定,請逕洽澎湖縣政府瞭解。至於台端所附網
址之圖片,本署無法辨識圖片內之生物種類,尚祈諒解。
                                                                               
漁業署養殖沿近海漁業組 敬啟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6/01 04:04am

bbs://bbs.ntou.edu.tw
有興趣的到我們學校BBS的校長版看看...
看大家回的文章...從之前的憤怒到事情釐清後的痛刺記者媒體...
但事情畢竟已經過...算了...說了難過...


-- 作者: yes
-- 發表時間: 2003/06/01 04:42am

http://tw.news.yahoo.com/2003/05/30/international/bcc/4019485.html
這篇文章跟這件事情滿有異曲同工之妙的...

紐約時報再傳記者剽竊別人作品
這個月一號,一名紐約時報記者因為剽竊別人作品而辭職,星期三又有一名紐約時報記者因為同樣問題辭職,這兩起辭職突顯記者道德問題,也讓人開始懷疑新聞報導是否真實可靠。(劉剛報導) 廣 告

紐約時報記者里克。布萊革星期三向報社遞交辭呈。五月一號,紐約時報記者傑森。布萊爾因為剽竊其他媒體報導被迫辭職,因此布萊革是第二個因為剽竊而辭職的紐約時報記者。

  布萊革一九九六年因為一篇特稿榮獲普利茲新聞獎,但最近他寫了一篇有關漁民捕撈牡蠣的特稿,被人發現他沒有採訪,而是把自由撰稿記者投稿改寫,用自己名子發表。這種偷懶作法不但對新聞不負責,而且等於剽竊。

  布萊革剽竊事情爆發後,遭到很到壓力,於是主動辭職,他說,現在每天大家對他充滿敵意,在待一天他都受不了,因此辭職。

  紐約時報發言人凱薩林。馬提絲說,記者寫新聞報導時,主要採訪跟寫作應該由記者做,自由撰稿人或編制外人員提供的材料,只能當作輔助材料。因此布萊革的辭職,因該給所有記者一個警訊。(中廣記者劉剛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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