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fierycloud
-- 發表時間: 2011/07/02 11:44am
http://220.130.38.152/scoopsCons.asp?ScoopsID=165&T=%u5211%u4E8B%u5C40-%u67E5%u7372%u5229%u7528%u7DB2%u8DEF%u90E8%u843D%u683C%u3001%u8AD6%u58C7%u7B49%u5E73%u53F0%u8CA9%u552E%u8D70%u79C1%u6C34%u751F%u690D%u7269%u6848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於今(100)年3月28日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轉民眾電子郵件檢舉網路非法販售走私水生植物案相關情資,經派員追查發現該網友在雅虎奇摩部落格及論談等平台持續販售走私水生植物,時間長達兩年之久,且交易成功之比率相當高。 案經本隊縝密蒐證網路相關資料分析,鎖定家住台北市內湖區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乃依法聲請搜索,並於100年6月21日持臺灣士林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林嫌住所搜索,並經農委會防檢局派員初步鑑別,當場查扣走私水生植物21種類、國際郵件信封、銀行存摺等相關證物,全案依法解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經查林嫌走私水生植物之方式極為多樣,有以不實郵件品名(玩具名義)自境外走私皇帝撒旦等水生植物入境,先行培育繁殖後再至網站販售圖利,有先從日本寄至香港再轉寄來台方式走私具有穿孔線蟲寄主植物(穀精 Eriocaulon sp),另渠網站亦有販售來自馬來西亞穿孔線蟲疫區之水生植物,如鳳梨椒草、虎斑椒草、紫蝶等禁區植物來獲取利益。以上水生植物均以航空郵件或包裹走私入境。 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4條規定,澳大利亞(北領地、新南威爾士州、昆士蘭州、南澳大利亞、西澳大利亞)、美國(阿拉斯加州及加利福尼亞州除外)、馬來西亞、泰國、香港為農委會公告之穿孔線蟲疫區,帶地下部或不定根之水生植物根部為其寄主,而穿孔線蟲的寄生習性是屬於一種內寄生潛移性線蟲,其一生大都存在於寄主根系組織內,一旦植物感染穿孔線蟲後會導致枯死枝病害,甚至整株萎凋,穿孔線蟲破壞力強經其感染病害後,此一病害會逐漸漫延開來而終將全園摧毀,嚴重危害農業經濟損害及生態環境,故禁止自上述國家、地區輸入或轉入。另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22條規定,若違反第14條規定,擅自輸入或轉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另將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植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警方呼籲民眾勿隨意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水生植物,民眾若需養殖水生植物應至持有輸入許可及檢疫合格來源商家購買,以防杜危險性疫病蟲害。 感覺很怪 日本轉香港 不就從穿孔線蟲非疫區轉到疫區了嗎
-- 作者: 小強
-- 發表時間: 2011/07/18 11:31pm
我覺得... 再思考這種專業的問題前 先看看記者的素質.. 這決定了這篇新聞....可不可信 新聞怎麼報? 亂報嗎! (誤)
-- 作者: fierycloud
-- 發表時間: 2011/07/19 06:27pm
不清楚A 因為這篇是我看到最清楚的 是刑事警察局的連結 有是同樣的網頁 但是有英文網址的 http://www.cib.gov.tw/news/news01_2.aspx?no=3222 不過也才稍微有大致的郵寄地點流程 防檢局的也沒細節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20758&ctNode=1774&mp=1 其他新聞媒體的 對檢疫的內容敘述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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