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nirwa
-- 發表時間: 2005/01/24 04:59pm
[這篇文章最後由nirwa在 2005/01/29 11:41pm 第 12 次編輯]
植物的命名 [ 前言 ] 名字是人們對同樣的植物溝通的基礎;但是因為各民族的文化不一,對同一種植物的稱呼不盡然相同,像這樣只能在某些區域內流通的植物名字,我們稱為「俗名」(common name 或 vernacular name),因此同一種植物在不同的地區有常常有不同的名字,以麥為例,英美等國稱為「wheat」,德文稱「der weizn」。在十六世紀,法國植物學家包興(C. Bauhin,1560∼1624年)已發現這個問題,提出使用屬名加種名的二名制命名法,可惜未被重視。直到瑞典植物界泰斗林奈(C. A. Linne,1707∼1778年)將此二名制命名法發揚光大,共整理出99 9屬,5846種及1041變種的生物種類。因為所使用的是拉丁語,所以後人皆沿用拉丁語。有時在屬名、種名後再加上變種名,稱三名制命名法。在1867年國際植物學會第一次會議中通過統一使用學名(scientific name)的決議:凡新植物的命名,須以拉丁文為之。 植物學家一方面對未知的植物做正確的歸類,同時還必須嚴格遵守「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在後面有這個法規相關的細節 ) 的規定為植物命名,根據命名法規條文命名的植物名才能成為植物學界認可的學名(scientific name)。根據植物命名法規,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的學名為一拉丁化的植物名,一個學名至少應該包括屬名(generic name)、種名(specific epithet)及命名者(author)三個部分。 [二名法之學名] 屬名+種名+命名者 第一個字是屬名,字首必須大寫,多是名詞或帶名詞性質的詞,用單數主格,其來源是古拉丁名或希臘名,用以表示重要特徵、植物原產地,或以人名來命名。例如 : 源自拉丁植物名:Acer, Cassia, Rosa, Rubus, Vitis 源自希臘植物名:Cycas, Rhododendron, Saccharum 土語拉丁化:Ginkgo, Litchi, Durian 產地名拉丁化:Taiwania 人名拉丁化:Begonia(Begon), Dahlia(Dahl), Magnolia(Magnol) 特徵拉丁文:Trifolium(三片葉) 第二個字是種名,字首小寫,以斜體字或話底線表之,多是形容詞,其性、數、格必須和屬名一致,其含意是植物形態特徵、生態環境、原產地、用途或有其紀念性。且有性格表現於字尾,如-us為陽性,-a或-es為陰性,-um或-u為中性,只有少數例外,但原則上屬名與種名的性格相同,例如 : 特徵:longiflorus(長花)、 microphyllus(小葉)、edulis(可食)、gracilis(優雅)、formosa(美麗) 狀態:sativa(栽培)、 vulgaris(普通)、officinale(藥用)、 annus(一年)、 perene(多年) 人名:thunbergii (Thunbeg), hookeri (Hooker), brownii (Brown), 產地:japonicus(日本)、formosanus(臺灣)、 morisonensis(玉山) 屬名:rumifolius (葉似酸模Rumex )、salviaefolius (葉似一串紅Salvia ) 第三個字為命名者、以後則是該植物在種以下各級分類群(亞種、變種、亞變種、型與亞型)之名稱及分類階層之符號所組成,這是為說明植物之分類地位及命名歷史所加上的註解。
命名者可為全名或縮寫,可參考M. Griffiths (ed.) 1992 The New Royal Horticultural Society: Dictionary of Gardening, Macmillan Press, London.第四冊的附錄。 最後,學名出現在一篇文章中,有時只會列出屬名與種名,然而正規的表示方式要用斜體字(如 [i]Rubus liuii [/i] Yuen P.Yang et S.Y.Lu)或底線(][u]Rubus liuii [/u] Yuen P.Yang et S.Y.Lu)予以標示之。 [ 其他使用的符號 ] et = and,與 ( 命者有一人以上使用 ) ex,表示前一人是命名者,後一人是以論文公開發表此一植物種的人 subsp. = ssp.,亞種 var. = variation,變種(同種而分布不同地理位置,而有性狀上的差異者) f. = form,品型 ( 同種而有性狀上的差異者 ) nov.,新的 auct. non.,錯誤鑑定 ╳,雜交 [ 異學名 ] 同一種植物以最先命名者為準,後來命名者為異學名。命名有誤而被後人改正亦是。 範例,Tylophora ovata (Lindl.) Hook. ex Steud. 鷗蔓 異學名 Diplolepis ovata . Lindl.,原命名者 J. Lindley(1799-1865),後被 W.J. Hooker(1785-1865) 改正為Tylophora ovata,而E.G. von Steudel (1783-1856)將之發表 命名者後面加 f.,表示而兒子,如Hook. 為W.J. Hooker(1785-1865),而Hook. f. 為J.D. Hooker(1817-1911) [ 群 ] 較為龐大而性狀分歧者,可以在種內分成若干群(Group), 例如 : 葉牡丹 Brassica oleraceae L. Acephala group Brassica oleraceae var. acephala, Brassica acephala 高麗菜 Brassica oleraceae L. Capitata group Brassica oleraceae var. capitata, Brassica capitata [ 雜交種 ] x 代表雜交種 [ 種間雜乘號交屬名的寫法 ] Citrus x paradisi = Citrus maxima x Citrus sinensis 乘號 ╳是雜交符號,與其後的文字相連,如 ╳paradisi ,若用英文字母 x ,則中間要空一格,如 x paradisi 。 [ 屬間雜交屬名的寫法 ] Citrofortunella {Citrus reticulata x Fortunella margarita } 為兩親或三親學名的結合。若為四個(三個也可以)以上的屬的雜交,則由育種者自行命新名,但須以 -ara 結尾。 [ 嫁接種 ] + 代表嫁接種 如:Crataegus + Mespills Cytisus purpureus + Laburnum anagyroides Syringa ╳chinensis + S. vulgaris [ 參考資料來源 ] 1. 郭華仁 (年代) 台大農藝學系種子研究室全球資訊網 http://seed.agron.ntu.edu.tw/IPR/nomen.htm 2. 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 http://www.sinica.edu.tw/~hastwww/nomenclature.html 3. 潘富俊 et 趙婉如, 台北植物園自然教育解說手冊(一), 台灣省林業試驗所 http://www.tfri.gov.tw/book/sp105/sp105-9.htm *部分內容版權皆屬於該作者所有 ------ 後記 : 我稍微了補充一些資料, 再編輯一下內容, 希望讓它更完整易懂. :em25: 呵~東抄抄西改改, 再加一點自己的意見, 這真像在寫迷你型的論文... :em11: :em01:
-- 作者: 百草仙
-- 發表時間: 2005/01/25 02:04pm
真是太清楚了!謝謝分享! 請問所謂陰性,陽性和中性是指什麼意思?
-- 作者: nirwa
-- 發表時間: 2005/01/25 03:59pm
[這篇文章最後由nirwa在 2005/01/27 04:56pm 第 3 次編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百草仙[/u]在 [i]2005/01/25 02:04pm[/i] 發表的內容:[/b] 真是太清楚了!謝謝分享! 請問所謂陰性,陽性和中性是指什麼意思? [/quote] 就我所知, 這是當初命名者認為這種植物應該是 "陰性", "陽性"或"中性"的. 似乎大部份的植物都是以陰性的形容詞來命名較多. 顧名思義 "陰性" 就是陰柔的, 屬於女性的 "陽性" 就是陽剛的, 屬於男性的 "中性" 就是無性的, 例如, 命名者認為這種植物"看起來"或"本質上"應是陰性的, 於是他就給它一個具陰性的名字. 以此類推. 另外, 有些語文的名詞是有詞性的, 如拉丁文, 西班牙文, 德文, 法文等等. 而植物的命名是以拉丁文來命名, 它不是陰性或 陽性, 不然就是中性. 英文也有分陰性,陽性或中性, 只是它語言的來源很多都是"抄" 拉丁文或法文等.最簡單的英文名字, 字尾是 o 的絕大部份是陽性, 有 a 的絕大部份是陰性, um為中性.
-- 作者: 小野
-- 發表時間: 2005/01/26 09:34pm
好文章推推推` 之前我發表過的有部分這裡面又補充上來了`真是不錯哩
-- 作者: nirwa
-- 發表時間: 2005/01/27 05:18pm
[這篇文章最後由nirwa在 2005/01/27 05:36pm 第 3 次編輯]
再次補充: 植物有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ICBN)來命名 而ICBN是用 the St. Louis Code 的規範來命名. 以下是它的簡單內容說明 : 這個規範 ( The Code ) 包含3個部份 1. Principles ( 原則 ) 2. Rules and Recommendations ( 一些規則以及建議 ) 3. Provision for the governance of the Code ( 訂正,管理這個規範的規定 ) 其中 Principles有 6 大要點, 而 Rules有 62 篇相關的文章來說明. 它的定義可以在下面找的到 : www.sc.chula.ac.th/botany/eClass/2305313/Nomenclature_1.pdf 而 the St. Louis Code 的定義可以在下面找的到 : http://www.bgbm.fu-berlin.de/iapt/nomenclature/code/SaintLouis/0000St.Luistitle.htm 以上, 有興趣深入了解者請自行去看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