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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內植物園 (/tbgweb/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第二
;(
-- 作者: 勇伯
這是限制各版的自治權~非同小可!
-- 作者: 第二 這樣會讓人傷心的. :em10:
-- 作者: 勇伯
[這篇文章最後由勇伯在 2011/12/01 09:30a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第二
即使是違反規定刪除是不是也應該留個痕跡? 在站務庶務裡面的意見貼違反了什麼要被刪除?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8 05:05pm[/i] 發表的內容:[/b] 目前軟體只要刪除單樓文章或某一帖都是不可逆的(簡單的講 都無undelete的功能), 所以無法留你所謂的痕跡. 各版有各版的版規你既然無法遵守就請不要到那一版去. 各論壇有各論壇的規則,你如果無法遵守就請離開那個論壇.
-- 作者: 第二
[quote][b]下面引用由[u]robwu[/u]在 [i]2011/11/28 05:50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勇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8 05:05pm[/i] 發表的內容: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8 07:17pm[/i] 發表的內容:[/b] 我之前發的文和帖也被刪除多次 , 一開始我也是不喜歡, 後來就釋懷了, 各版版主都是義務職,平常都要養家活口, 沒有太多的時間與精力在版上和大家論戰一些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裡的事, 至於重大違規那當然是一定刪除的. 不要問塔內可以"給你什麼"? 而是要問"你能給塔內什麼"? 就跟現在的國家和社會一樣 每個人都在抱怨那裡壞那裡爛 ; 但是我們自己給這個國家和社會貢獻了什麼? 每個人多做一些益(善)事 比出口漫罵有意義多了.
-- 作者: 慣看風月
[quote][b]下面引用由[u]勇伯[/u]在 [i]2011/11/28 08:32pm[/i] 發表的內容:[/b] 勇伯伯... 您該查"第二自然"... 他們好像是同一人
-- 作者: 第二
是熱帶雨林版刪除了一個馬甲的帖子. 版規不明確啊.
-- 作者: 第二 我能給塔內提供很多資料的.可是怕發帖多了塔內的服務器撐不住.
-- 作者: 第二
[quote][b]下面引用由[u]慣看風月[/u]在 [i]2011/11/29 12:33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勇伯
呵呵!塔內充份保障守版規的塔友發言
-- 作者: 勇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9 08:35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第二 當然是真的了 對了 塔內的流量現在一天是多少g啊?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9 08:35pm[/i] 發表的內容:[/b]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1/29 10:46pm[/i] 發表的內容:[/b] 對了 塔內的流量現在一天是多少g啊? 但是網路下載或別人寫的圖文就不必了,因為那違反著作財產權刑責自負.
-- 作者: 勇伯 看起來這第二又說山了 ~
-- 作者: 第二
[quote][b]下面引用由[u]勇伯[/u]在 [i]2011/12/02 02:26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勇伯
[這篇文章最後由勇伯在 2011/12/06 04:53pm 第 2 次編輯]
-- 作者: 第二
200g 放廣告可是一大筆收入啊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2/03 07:44pm[/i] 發表的內容:[/b] robwu 12/3/2011 22:38
-- 作者: 勇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第二[/u]在 [i]2011/12/03 07:44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第二 我知道了
-- 作者: robwu
[這篇文章最後由robwu在 2011/12/10 10:18pm 第 4 次編輯]
-- 作者: 第二
不帶這樣封ip 的吧 我的ip在其中
-- 作者: 光山
不是有全站禁止發言的處分嗎? 塔內辛苦了,這個怪人到處在台灣論壇鑽來鑽去....
-- 作者: robwu 請讓我再陪它一下 洞找的差不多就 Roger大有教 遇到大白和小白 就是 殺 殺 殺 殺 殺 殺 殺
-- 作者: nirwa 換個角度, 其實我倒有點小小地佩服他那打不死的意志以及自我感覺良好的思想而嘖嘖稱奇, 真是個網路奇葩.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nirwa[/u]在 [i]2011/12/10 03:39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慣看風月
[quote][b]下面引用由[u]robwu[/u]在 [i]2011/12/10 06:01pm[/i] 發表的內容:[/b] 呵~菜頭什麼時候對大小白那麼感興趣? 想多多研究他們? 你不妨先把他們分類看看....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慣看風月[/u]在 [i]2011/12/12 12:42pm[/i] 發表的內容:[/b] 封了8個洞 8*256*256=8*65536=524288 再等它....竄出來
-- 作者: 慣看風月
[quote][b]下面引用由[u]robwu[/u]在 [i]2011/12/12 02:05pm[/i] 發表的內容:[/b] 是不是考慮一下,如果由原發表主題的帖主來舉報小白,管理員就接受處理?
-- 作者: robwu
[quote][b]下面引用由[u]慣看風月[/u]在 [i]2011/12/13 11:09am[/i] 發表的內容:[/b] 是可以定一個更明確的規定,example:
-- 作者: 慣看風月
[quote][b]下面引用由[u]robwu[/u]在 [i]2011/12/13 11:52am[/i] 發表的內容:[/b] 菜頭大,我所說的倒不至於一定有什麼明顯的違規. 一個主題發表,原發表者一定有他自己的用意與主題規劃,如果有人刻意騷擾或有意模糊主題,那麼還需要找所謂第三方人舉證嗎?我認為此時,原發表者就可以直接舉報,由管理者介入調查. 在現實法律中有所謂的保護令,其意含不僅僅大家印象中的"保護",另一意含是反騷擾.如果法官都需要當事人再邀請其他人做證,恐怕不當.因為騷擾與否,只有當事人的感受是最深.你們認為只是輕鬆哈拉,但對主題發表的帖主來說,已算是騷擾.這時原帖主應該有權利來申請屏敝小白才是. 之前,"第二"的行逕不也是如此? 白目的大陸人,管理員處理了... 那麼白目的台灣人,總不能不一視同仁吧? 這事就不用找勇伯,你自己處理一下. 謝謝
-- 作者: robwu 我認同有些帖是有特殊目的的, 已經把該帖屏閉一些發文,也通知相關人非禮勿言.
-- 作者: 慣看風月 平時煩我也就算了,當他是耳邊的一隻小蒼蠅..嗡嗡叫. 聽到老朋友病了,心底很著急… 人特別煩的時候,它還在叫,那麼就忍不住請你拿蒼蠅拍來打它了
-- 作者: 光山
比較可惜的是塔內系統比較舊
-- 作者: 勇伯
[這篇文章最後由勇伯在 2011/12/18 02:15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慣看風月
[quote][b]下面引用由[u]勇伯[/u]在 [i]2011/12/16 04:57pm[/i] 發表的內容:[/b] 這幾年辛苦您了。 我都有些后悔當年鼓勵你接廟公,害你工作之餘,還多操一份心。 想必勇嫂沒少唸你。。。或許順道罵一句:是那個殺千刀害我老公的?
-- 作者: 勇伯
[quote][b]下面引用由[u]慣看風月[/u]在 [i]2011/12/18 01:13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第二
[quote][b]下面引用由[u]光山[/u]在 [i]2011/12/13 10:15pm[/i] 發表的內容:[/b] 塔內的版權什麼的好像也很不明確啊.
-- 作者: 慣看風月 菜頭~蒼蠅又出現了. 請舉起你的蒼蠅拍,用力打!
-- 作者: robwu 唉 白的實在白 . 蒼蠅改從歐洲飛過來. 反正吃完地瓜還要等1小時才可放屁.
-- 作者: iamjason
[quote][b]下面引用由[u]robwu[/u]在 [i]2012/01/05 10:40am[/i] 發表的內容:[/b] 建議增設"讚"功能,我先來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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