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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n |
發表於: 2007/07/05 07:50am |
[這篇文章最後由Amin在 2007/07/05 07:56am 第 1 次編輯]
早上正準備出門出差到外地..看到衛星電視台灣新聞在報導有臺灣旅客在西藏因購物糾紛而遭攤販攻擊、踹腳....據悉是觀看商品,殺價後又不購買而與小販起了爭執
有些報導指稱:"因該地區少數民族認為﹐顧客殺完價之後一定要買東西﹐不買東西就會翻臉".這話是不正確的.不單單在西藏,在內地的大城市亦然.(譬如說北京的潘家園市場)
這裡的商業潛規矩:
如果你對該商品沒興趣,就不該出價.
如果你出了價,而對方認為你出價太低而不願意賣,他也不會強買強賣.
但是.. 如果你出了價,商家也同意了你的還價,而你有反悔不買.這是不對的.這樣會冒犯了人家,會使賣家誤會你是惡意挑釁與搗亂
來自島國的我們不能認為別人這樣的商業潛規矩是無理或野蠻.你到人家的地方,本就該尊重別人的文化與規矩.萬不可以自身的價值觀去衡量他人.
同樣的道理..在這裡你看到可愛的小孩或有特色的民房建築,你在拍照前應該先徵詢人家的同意或者給予相應的金錢換取其同意.別認為你有權可以任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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